引言:2023年12月29日,法律界的壓軸大戲新《公司法》閃亮全場,新法緊跟新時代與法治進步的步伐,隆重拉開2024年法律人工作的序幕。
早年筆者潛學了一些西方公司法,今日研讀新公司法,讓筆者不禁感嘆立法的進步。相比西方公司法,在新《公司法》里,我們看到了立法者不但擁有對公司所有者、經營者責任分離的決心,而且結合在舊公司法實施過程中積累的經驗與判例,讓新《公司法》更好地適應了我國經濟發(fā)展的步伐與環(huán)境,可謂厲精更始、更勝一籌。
在新《公司法》即將實施的緊要關頭,實控人、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管各自將要面臨怎樣的法律風險?本文將從實務的角度進行說明,供參考學習。
目錄
一、新法總則部分,延用、細化、豐富了舊法的內容,對損害公司、股東、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堅決說“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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