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應急管理部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評價機構監(jiān)管的指導意見,對進一步加強安全評價機構監(jiān)管提出要求,明確16種安全評價報告失實和虛假認定情形。
安全評價報告失實情形認定
安全評價報告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安全評價報告失實:
(一)安全現(xiàn)狀評價或驗收評價報告中,企業(yè)布局、工藝參數(shù)、周邊環(huán)境與評價期間實際情況不符,影響評價結論的;
(二)重要區(qū)域、關鍵設備設施、主要物料和建(構)筑物、主要安全設施、重要的公輔設施、改(擴)建情況等遺漏或描寫錯誤,影響評價結論的;
(三)法律、法規(guī)、標準主要條款漏項、錯誤或使用已廢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影響評價結論的;
(四)國家明令限制類、淘汰類工藝或設備未辨識或辨識有誤,導致評價結論失實的;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