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參與了國企和民企的幾輪談判,感覺到國企和民企在談判中的諸多特點值得研究。隨著市場經(jīng)濟的深入發(fā)展,國企和民企之間的合作與競爭日益頻繁,而談判作為解決利益分配、資源配置等問題的重要手段,在這一過程中顯得尤為關鍵。國企和民企談判因各自所處的地位而有所不同,作為法律顧問的律師需要去了解、分析,找出應對之策,從而鞏固談判成果,促成合作的達成,方顯水平和能力。
在談判過程中,法律顧問需要維護客戶利益最大化,但極力維護客戶利益未必能取得理想的結果,這可能會引起客戶的不滿,導致對律師的業(yè)務能力產(chǎn)生質疑。合作的達成一定是雙方都要作出一定的讓步,只有在國企利益和民企利益之間尋求平衡,才能達成合意,合作才能開始,方能長久。法律顧問如何在國企和民企的談判陷入無效或低效的情況下有所作為,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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