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建設項目中,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jù)是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或財政評審機構的評審結論。這意味著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都需要以審計價為準進行結算。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或財政評審機構的評審結論將被視為確定結算工程價款的權威依據(jù)。
在這個復雜而關鍵的領域中,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的觀點如何相互呼應?又如何確保合同約定的有效性和工程款的合理結算?本文將綜合這些指導文件,為您揭示背后的法律原則和司法實踐。無論您是作為建設單位、承建單位還是相關利益方,這些信息都將對您有所啟發(fā),為您在建設項目中的合同履行和結算過程提供指導。讓我們一起深入探索這個重要議題,了解最高法院和各地法院對于以審計價為準結算的共識與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幾份指導文件中規(guī)定了關于以審計價為準結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