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務院國資委消息,《中央企業(yè)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近日發(fā)布,并將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辦法》要求,中央企業(yè)發(fā)生涉案金額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或者等值外幣以上的案件、涉案金額達到上一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絕對值10%以上且金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或者等值外幣的案件、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群體性案件或者系列案件、涉及單位犯罪的刑事案件、其他涉及重大權益或者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應當自立案、受理或者收到應訴通知書等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
中央企業(yè)重大案件報備應當包括當事人、案由、涉案金額、主要事實等基本案情,爭議焦點、結果預判等法律分析意見,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中央企業(yè)報備的重大案件處理完畢、取得生效法律文書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國務院國資委書面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