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不參與表決的兩種形式
董事不參與表決的兩種形式
入庫時間:2024-09-03|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在公司治理結構中,董事會的決策過程往往涉及復雜的利益博弈和規(guī)則遵循。董事不參與表決的兩種主要形式——回避表決和棄權,是理解公司治理機制的重要窗口。這兩種形式在萬科股權爭奪戰(zhàn)中的具體體現,更是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深入剖析公司治理復雜性的案例。

01董事不參與表決的兩種形式

1

回避表決

回避表決,是指董事因自身與議案存在利益關聯(lián)或潛在沖突,而主動或被動地不參與相關議案的表決。這種表決形式在《公司法》中有明確規(guī)定,旨在確保董事會決策的公正性和獨立性。回避表決的董事,其表決權在特定議案中不被計入表決基數,從而避免利益沖突對決策結果的影響。

2

棄權

棄權則是指董事在參與表決時,既不同意也不反對議案,選擇不表達明確立場的行為。棄權票在法律上被視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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