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紀釋法 共謀背信侵害國有公司利益行為性質辨析
以案明紀釋法 共謀背信侵害國有公司利益行為性質辨析
入庫時間:2024-05-0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
「典型案例」

甲,A資產(chǎn)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國有非銀行金融機構,以下簡稱A公司,經(jīng)營范圍包括金融投資、投資管理、證券經(jīng)紀和交易、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金融科技服務等)投資投行事業(yè)部總經(jīng)理。乙,B投資管理有限公司(A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經(jīng)營范圍與A公司相同)總經(jīng)理。

2023年9月,甲考慮到自己臨近退休,便與乙商議,等其正式辦完退休手續(xù),二人里應外合“賺一把”。2024年3月初,甲退休。隨后便與乙成立C投資管理公司(以下簡稱C公司,經(jīng)營范圍包括金融投資、投資管理、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等),并讓甲的朋友作為C公司名義法定代表人,甲、乙系C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乙商議,由乙具體實施,為C公司謀取多個屬于B公司的商業(yè)機會,C公司由此獲取了巨額利潤,也因部分投資行為存在風險導致部分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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