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股權轉讓,各方對山東章鼓(002598)大股東所持股權性質的不同理解,還會繼續(xù)隱藏下去。
山東章鼓大股東持有股權性質顯出復雜性,從歷史沿革上看,該部分股權性質為集體股,但從目前管理來看,被納入國有股進行管理。
山東章鼓歷年年報,將大股東所持股權性質列為國有股,大股東性質為“國有法人”,中登公司將該部分納入國有股進行管理。
這中間哪個環(huán)節(jié)出了問題,是個“羅生門”,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在資本市場上也欠缺先例可循。
轉讓
山東章鼓5月18日公告,公司大股東章丘市公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注:章丘市2016年撤市變更為濟南市章丘區(qū))計劃將所持山東章鼓29.81%股權悉數轉讓給亞都科技,6月1日山東章鼓又公告章丘公有資產公司和亞都科技未能達成協(xié)議,決定終止股權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