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田林縣人民法院對上述挪用公款罪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譚某文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據了解,譚某文出生于1989年,為國企田林縣水利電業(yè)有限公司(2020年8月更名為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田林供電有限公司)一名出納員。
2018年9月底,譚某文在網上經他人推薦投資購買了一款聲稱可以賺錢的“福利彩票”,并四處借錢、貸款進行投資。由于無力償還借款,也為了繼續(xù)投資購買“彩票”,于2019年6月開始,譚某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單位財務U盾管理的漏洞,先后多次挪用公司資金用于購買“彩票”、償還貸款和個人生活開支,并偽造銀行對賬單掩蓋其挪用公款的事實。
截止到2020年9月,譚某文挪用公款共計2063.27萬元,其中用于購買“彩票”即營利活動共計1889.66萬元,用于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