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各副省級城市黨委組織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評價制度,完善發(fā)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的精神,促進各級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fā)展,經中央同意,現就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政績考核要突出科學發(fā)展導向。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年度考核、目標責任考核、績效考核、任職考察、換屆考察以及其他考核考察,要看全面工作,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tài)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的實際成效,看解決自身發(fā)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成效,不能僅僅把地區(qū)生產總值及增長率作為考核評價政績的主要指標,不能搞地區(qū)生產總值及增長率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