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發(fā)布日期:2015-10-23|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

第78號

《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已經財政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長樓繼偉

2015年10月23日

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政府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本準則適用于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以下統(tǒng)稱政府會計主體)。

前款所稱各部門、各單位是指與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直接或者間接發(fā)生預算撥款關系的國家機關、軍隊、政黨組織、社會團體、事業(yè)單位和其他單位。

軍隊、已納入企業(yè)財務管理體系的單位和執(zhí)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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