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廳發(fā)〔2018〕60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部分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改進完善翻譯專業(yè)資格口譯考試實施工作,經商中國外文出版發(fā)行事業(yè)局(以下簡稱中國外文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口譯考試考務實施工作改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試其他事項部門職責分工不變。
二、在2018年下半年口譯考試中,將選擇部分條件成熟的考區(qū)、考點進行機考試點。自2019年起,口譯考試將全面實行機考。
三、為充分做好各項準備工作,2018年下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筆譯、口譯考試日期由11月3、4日調整為11月17、18日。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要提前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妥善處理考試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