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的決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的決定
發(fā)布日期:2023-04-26|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十六屆〕第二號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的決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于2023年4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4月26日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的決定

(2023年4月26日上海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上海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對《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本條例所稱的地方性法規(guī),包括根據《中 ……
繼續(xù)閱讀(剩余:88.21%)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2162720231107N
? 2003-2024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